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哈司通〔2021〕20号)要求,市政府对2021年7月前制发的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建设工程应用预拌混凝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尚政办发〔2011〕3号)等4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废止《尚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1年市政府1号令)等2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修改《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尚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尚政办规〔2018〕1号)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对外公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尚志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